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中心**土地评估工作,按照《****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评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点击查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3名土地评估报告评审专家。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工作内容:对**市本级改变土地用途、增加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变化(不含竣工验收超面积误差范围内)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新出让经营性项目用地(不含工矿仓储用地)出让底价的评估报告等出具评审意见。
(二)评审要求:评审意见应明确如下内容:
1.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是否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要求。
2.土地评估技术报告中引用的技术参数是否符合当地市场行情、有无合理依据。
3.土地评估报告中引用的案例是否真实、合理以及具有可比性。
4.土地评估报告中所选取的评估方法是否合理。
5.土地评估结果是否科学合理,并对土地评估结果提出合理性建议。
(三)征集人数:公开征集3名符合要求的评审专家。
(四)征集入围有效期:征集入围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五)评审方式:线上评审或现场评审。
二、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原国土**部核发的注册土地估价师证或自然**部、住建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土地估价师,可以报名参与我局土地评估报告评审。
本有效期内为我局开展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的土地估价师不得参与报名。
三、评审劳务费标准
土地评估报告评审专家劳务费按照《****点击查看组织部、****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宁财行〔2016〕17号)规定执行,即:评审专家劳务费每半天不超过500元。评审工作需要集中安排食宿的,参照四类会议有关支出标准安排。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其往返城市间交通费可由我局按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凭证报销。评审费用按次结算。
四、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注册土地估价师证或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估价师隶属机构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每页由报名人签字,因提供材料有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入围。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围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参与征集入围。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于2025年9月2日16时00分前,将资料送至或****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点击查看权益科,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接收。
六、征集结果确定
评审专家报名且符合要求的人数不足3人的,符合要求的土地估价师自动作为我局土地评估报告评审专家,剩余不足的专家由我局征求其他符合要求的土地估价师后进行指定。符合要求人数为3人的,自动作为我局土地评估报告评审专家。符合要求人数超过3人的,我局将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摇号,通过“双摇号”确定3名土地估价师作为我局评审专家。
征集结果将在截止收件后7个工作日内在****点击查看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一)入选的土地评估报告评审专家,因非不可抗力无法履行评审职责的,终止其专家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参与征集入围。在评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终止其专家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参与征集入围,造成损失的,****点击查看**局将追究相应责任。
(二)联系人:缪先生,联系电话:****点击查看701。
附件:****点击查看土地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报名登记表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