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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交通:附近有公交车通过交通便利,道路畅通。
区域环境:估价对象地处住宅、学校较集中地区。
转让方名称:****点击查看
特别 告知
1、公告中标的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2、标的由转让方办理至受让方名下的涉及的相关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由开发商负责,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建筑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资料,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标的。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点击查看中心提出受让申****点击查看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高报价为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点击查看中心。
3、现金支付: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点击查看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及全部成交价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点击查看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最终受让方。
债权抵顶:不接受债权人联合体参与抵顶。可由债权人抵顶全部交易价款,也可由债权人抵顶部分交易价款,抵顶部分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补足剩余交易价款。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补足交易价款的,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点击查看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及交易价款(补价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点击查看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最终受让方。
4、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债权抵顶书面确认函)及相关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债权抵债书面确认函(涉及债权抵顶的提供)、交易合同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转付现金部分交易价款。
5、转让方及开发商依据交易合同中约定协助最终受让方与开发商办理相关房屋产权手续。在交接之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开发商承担,交接之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缴纳:金额434501.00元,截止时间2025-08-2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点击查看中心的;
(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点击查看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及全部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受让方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点击查看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最终受让方。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点击查看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