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东河镇东预征2025-12号宗地土地回收评估服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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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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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镇东预征2025-12号宗地土地回收评估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镇东预征2025-12号宗地土地收回工作,现需选聘评估服务单位,对该地块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等工作。根据《****点击查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24〕47号)规定,因本项目评估服务内容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现依法依规对本项目的评估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名称

东预征2025-12号宗地土地收回项目。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市**镇玉龙村东南侧(具体位置以项 目用地宗地图为准****点击查看农场有限公司(最终以实际征地权属调查为准)474.6728 亩国有土地。

三、选聘内容及要求

本次选聘一家服务单位作为东预征2025-12号宗地土地收回工作的评估服务单位。具体要求:做好该项目用地的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实际现场工作为准)。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且有过相关工作业绩并在****点击查看公司。

4.2由于土地收回工作时间紧,****点击查看公司需随叫随到。

4.3信誉要求:

4.3.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4.3.2投标单位须书面承诺投标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4.3.3投标单位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进行提交,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3.4如有中标过的第三方评估服务单位,存在中途放弃评估服务工作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七、报名时间

报名人持相关资质材料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节假****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点击查看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下午17:3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七、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7.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点击查看公司公章);

7.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拟配备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书;

7.3提供相关工作业绩合同复印件;

7.4单独密封报价函,报名人以单价(元/户)金额报价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

7.5承诺书;

7.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

7.7以上资料文件均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八、投标报价要求

8.1选聘单位根据**省房****点击查看协会发布实施的《**省房地产评估收费行业指导意见》(琼估协〔2016〕7号)计价标准进行最低报价(按每户报价);

8.2报名单位报价时以下浮率进行报价。

九、评选办法

9.1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在3(含)-5家时,则取有效报价平均值,报价接近平均值的为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多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值,接近平均值的为中选单位(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并最接近平均价,则随机抽取中选单位)。

9.2****点击查看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对选**果无异议,由我镇与选定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十一、选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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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2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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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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