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九镇四九圩**路11、13号土地收储价格评估(分组一)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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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成果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参考《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的《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调节,本项目评估服务费按照收费标准*30%计算,评估服务费不高于0.5万元(含税全包价)。如出具正式备案评估报告前,因洽谈及其他原因未能成功收储的,采购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 ||
直接选取 | ||
该公司对**市的土地市场比较熟悉,工作质量高、信用好。 | ||
**市**区宏达路41号5栋401室自编11、12 | ||
075****点击查看53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