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关于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贺平财会〔2025〕4号)及政务公开的要求,现将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点击查看改革局 、****点击查看保障局、区****点击查看公司。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
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等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依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等规定,从****点击查看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中,选取3家以上单位(至少1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要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点击查看保障部****点击查看机关处理。监督检查对象为土地储备机构的,要重点关注《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财会〔2008〕10号)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统一任务、分级负责”的方式开展。****点击查看财政厅统一布置检查工作任务,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本级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点击查看财政局统筹安排本辖区监督力量,确保市本级**级每个检查组至少有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并汇总本辖区监督检查材****点击查看财政厅。
四、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前结束。
五、检查结果
从检查结果来看,被检3个单位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所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会计信息质量总体情况较好。但检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管理混乱不规范 、支付款项未经领导审批、报批手续不规范,材料不齐全、账户管理不规范、应提未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应摊未摊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应纳未纳入无形资产规范管理、合同管理不规范、账账(实)不相符、采购项目存在无预算、会计科目使用错误、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六、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向被查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给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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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