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80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完成固定资产盘点服务及购买资产管理系统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费、软件开发或购买费、管理费、耗材费、差旅费及税金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方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项目经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且1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付款时,供应商须提供合法发票,采购项目****点击查看银行基本账户。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