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说明 | 1.响应报价文件包含:①资质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证书》等); ②报价表(含本项目审计服务费及税金和审计人员交通费、住宿费; 报价高于控制价为无效报价,明显低于合理市场成本,投标人须提供书面说明,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评审小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③服务方案 ;④业绩证明;⑤人员配置情况;⑥其他响应文件(含企业资信、荣誉等);⑦廉政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评分标准: (1)报价(25分)。以全部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5*100%。 (2)服务方案(3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方案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紧扣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和核心内容,契合企业经营实际,进度安排合理,保障按期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3)人员配置(30分)。根据本项目拟派驻团队人员结构、专业资质、从业经历评分。①项目负责人(10分):具备注册会计师,拥有经济责任审计同类项目经验3项及以上,10分,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5年以上审计从业经历得8分; 同时持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证书再加2分; ②项目组长(最高14分):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组长,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5年以上审计从业经历得10分;同时持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证书再加4分;③项目助理(6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助理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3年以上审计从业经历得6分。所有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组长等核心人员。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项目主审由不同人员担任,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审为同一人,本项直接扣5分。 (4)履约能力(15分)。供应商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承接同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次及以上,得15分; 承接同类项目1-2次,同时具备其他专项审计业绩不少于3项,得12分; 未承接同类项目,但具备其他专项审计业绩不少于5项,得10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本项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3.付款方式: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开具有效票据后支付全部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