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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的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财务管理工作,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协助我局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服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事业单位2026年内部审计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项目预算:不高于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乙方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被审计单位:****点击查看本级及3****点击查看事业单位(2家独立核算、1家非独立核算)
5.审计时间区间:(1)****点击查看本级及1家独立核算、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2023年1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2)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2022年4月18日至2026年8月31日。
6.服务地点:****点击查看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审计整改以及项目档案归档。
二、审计内容
1.内部管理制度审计。审查单位是否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是否执行到位。
2.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查预算编制、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3.重点工作及重大事项执行情况审计。对单位发展规划、重大工作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4.采购项目审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全部)以及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每年抽取5个)。重点审查采购流程、合同履约、资金支付等情况。
5.委托方提出的其他要求审计的重点。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持有有效的财政****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拟投入团队(含负责人)不少于4人,其中至少2名具备中级会计职称,2名具备初级会计职称;
7.竞聘机构与本次审计工作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的回避情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参选文件递交要求
(一)参选文件组成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日期等;
2.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声明函及信用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等;
5.审计实施方案,包括审计目标、进度安排、派驻服务团队人员、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等内容;
6.内部审计服务项目报价单;
7.团队人员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半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8.近3年(2023年9月1日-2026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佐证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清晰显示服务内容、签约双方及日期)。
(二)装订、盖章及密封要求
1.装订:参选文件须有封面、目录、页码,用A4纸装订成册;
2.份数: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提供PDF格式电子版。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时,正本为准;
3.盖章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正本、副本的封面须加盖公章;文件侧边建议加盖骑缝章(公章),凡供应商落款处均须加盖公章,凡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的内容,须由本人签字或使用签名章;
4.密封:参选文件封口处贴密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外层包装上须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五、比选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详见附件《比选评分标准》。
六、比选报名及文件递交
1.递交材料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8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请提前电话告知),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点击查看304办公室
3.递交方式:密封送达。
4.评审方式:材料递交截止后,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综合资质、团队、业绩、方案、报价等因素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5.结果公示:****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参选机构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并列入我局服务商黑名单;
2.本次报名产生的材料制作、邮寄等一切费用均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我局不支付任何补偿;
3.中选机构须严格遵守审计及政务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财务、业务涉密信息永久保密,未经我局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八、联系方式
联系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路8号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30****点击查看5004
附件:《比选评分标准》
****点击查看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