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 ****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名称 **市**区龙头镇**北路19号2250平方米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进行价格评估
中介服务事项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成果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
点击查看 项目规模
平方米(2250.0平方米)
选取中介机构数量 3 家
所需服务 土地评估
服务内容 对位于**市**区龙头镇**北路19号,面积22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转出让市场价格评估。该宗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湛坡府国用(1991)字第040049号),地上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粤房证字第****
点击查看624号、第****
点击查看743-第****
点击查看749号)(以上产权证书已公告作废)。该宗地属划拨转出让,需评估出让市场价格及划拨权益价,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提出应补缴的地价款,出具土地估价报告。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企业需具备资质,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3)三年内无不良记****
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公布为准);(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案要求说明 无
其他要求说明: 1.根据《****
点击查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湛自然资(利用)〔2023〕446号)第三条“自然**部门或土地储备管理机构负责摇珠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相关工作。摇珠选取土地评估机构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第八条“除公开出让的宗地外,评估单位不能与权属人(含用地意向者,下同)单独联系。评估单位违反规定在宗地评估期间单独与权属人联系的,两年内不能成为摇珠备选评估机构。” 2.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业务期间,不得接受与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不得收受或索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请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自觉遵守粤府办[2018]53号文第四十四条“中****
点击查看超市出现1次失信行为的,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应当暂停该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承接中介服务3个月;1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2次一般失信行为的,暂停其参与承接中介服务6个月;2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一般失信行为累计达到3次或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
点击查看超市”和第四十五条“****
点击查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2年内不得申请入驻。”的有关规定,避免出现失信行为。
服务时限说明 自签领委托估价协议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的正式报告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本次采购服务金额不作估算,实际服务金额在服务期限内按《****
点击查看**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湛自然资(利用)〔2023〕446号)标准,根据每宗业务评估结果按宗进行计费。核算结果高于9.8万元的,以9.8万元为核算结果。参与宗地评估机构以其核算收费结果的三分之一作为收费金额,核定的收费金额小于500元的,以500元作为收费金额。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多随机抽取
下载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8-07 17:30
选取中介时间 2024-08-08 09:0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提取自Scan2024-08-02_1642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