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能力仿真与损失预估云平台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能力仿真与损失预估云平台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7-12

招标详情

北京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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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9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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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招标人)的委托,对“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能力仿真与损失预估云平台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能力仿真与损失预估云平台项目

2、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3、招标内容:

3.1 供货与安装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泰河三街九号院9号楼1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要求。

3.2 计划交付周期: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要求。

3.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能力仿真与损失预估云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所需的全部货物与服务提供完整响应。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合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项目拟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投标时****点击查看银行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近三年(2022、2023、2024)的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即可)(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业内良好口碑,且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4)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重大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5)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5 以上资格要求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6 按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取得:

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2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7:00

本项目采购文件通过电科诚采平台在线购买下载,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务必在本项目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操作:

(1)用户注册:如为首次登录“电科招采平台”( https://www.****点击查看.cn/),供应商需进行用户注册,点击用户注册,按照页面信息依次填写信息后提交审核,审核结果会在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通知,如果审核驳回,可通过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和密码进行登录,查看驳回原因,修改后,可重新提交。如供应商已完成过注册可跳过此步骤。

(2)报名领取采购文件: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从用户登录入口进入平台,点击页面上方导航栏的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搜索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即可自行在线支付标书款(支持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文件;如选择线下购买,需完成支付后,上传支付证明,复核通过后,即可点击下载文件。

(3)下载发票:线上购买后,即可在财务管理-订单开票中下载发票;若选择线下购买标书,获取发票需在财务管理-订单开票中点击开票申请,财务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发票。

未完成以上购买程序的,均为无效。

上述环节如有问题,请与电科诚采平台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1720转395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1日下午14时00分(**时间)前递交至**市**区**街东土城路甲9号****点击查看202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7、投标方式:

本项目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接受邮寄投标,若采用邮寄投标的方式则需按以下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的形式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市**区**街东土城路甲9号****点击查看,收件人:孙燕芳,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4552。投标文件发出后,邮寄单号或物流状态需邮件发送至****点击查看@126.com同步告知收件人。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的邮寄外包装上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和所投项目的名称;

(4)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收件信息送达投标文件。如因递交地点发生错误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将导致拒绝接收;如因邮寄过程造成的投标文件破损、灭失、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等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8月1日下午14时00分(**时间)**市**区**街东土城路甲9号****点击查看202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电科招采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潜在供应商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0、招投标合规举报:

若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任何有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内部规定行为的,均可以进行举报,所有举报均接受实名及匿名举报,采购人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compliance@nevc.****点击查看.cn

举报热线:010-****点击查看2716

邮寄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泰河三街9****点击查看科技园1栋10层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泰河三街9****点击查看科技园1栋10层

联系人:刘工

电话:010-****点击查看1720

电子邮件:liujiwei@nevc.****点击查看.cn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区**街东土城路甲9号

电话:137****点击查看4552

联系人:孙燕芳、章培、王珊珊
E-mail:****点击查看@126.com

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营业部

联行号: 308****点击查看05027

账号:保证金账号为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标段,点击【递交保证金】按钮,系统将显示该标段的保证金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须使用已添加的保证金付款账号向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汇款。

保证金缴纳完成,系统会进行绑定操作,返回界面保证金缴纳状态就变为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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