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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政策号召,进一步健全我院职工的养老保障机制,增强医院的人才吸引力与团队凝聚力,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依据《企业年金办法》****点击查看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点击查看保障部令第11号)、《****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 ****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建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我院拟公开遴选具备专业资质与卓越服务能力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二、项目目标及基本情况
通过规范、严谨的遴选流程,挑选出一家在投资管理能力、风险控制水平、服务质量与效率等方面表现优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确保企业年金基金能够在安全稳健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为职工提供可靠的养老补充保障。本项目受托人年度提取的受托管理费不高于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1%,账户管理人的管理费按照每户每月不超过1元人民币的限额,服务期限五年。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 基本资质: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二)专业资格:获得国****点击查看保障部认定并颁发的企业年金受托人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合理,无重大财务风险。
(四)信誉记录: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重大处罚;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权**用查询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经验业绩:具有丰富的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经验,近五年(2020年-2024年)内成功服务过不少于3****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企业年金项目,提供相关合同或服务证明文件。
(六) 服务能力:拥有专业、稳定且经验丰富的服务团队,能够为我院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企业年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账户管理、投资咨询、信息披露等;具备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和高效的响应机制,能够及时、准确地处理职工的咨询与诉求。
(七)风险控制:建立了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严密的风险控制体系,具备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应对能力,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运营。提供风险控制制度文件及相关风险案例分析。
(八)技术支持:具备先进、稳定的企业年金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实现与我院人力**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保障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系统应具备完善的权限管理、数据加密、备份恢复等功能,确保信息安全。
四、技术服务要求
(一)受托人的受托管理行为应受到委托人的监督
1.委托人有权定期向受托人了解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
2.委托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有关的财务资料以及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其他资料。
3.委托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终止本合同。
4.委托人有权向受托人查阅企业年金计划的委托管理合同。
(二)受托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不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如法律法规调整,应当及时与委托人协商,相应调整本合同相关内容。
2.遵守本合同约定,本着受益人长期利益最大化原则履行受托职责。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设置相应部门,并配备足够专业人员,严格控制企业年金基金运作风险。
4.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谋取不正当利益。
5.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及受托人管理的其他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6.管理、处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及受托人管理的其他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相抵销。
7.监督账户管理人、托管人以及投资管理人的行为,如发现账户管理人、托管人以及投资管理人违反本合同及法律法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委托人及受益人的利益,并及时向委托人及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和配合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管,积极履行相关备案和报告的义务。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点击查看事务所对企业年金计划进行审计。 企业年金计划终止时,组织清算组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10.受托人职责终止的,委托人选任新的受托人后,受托人应当与新的受托人及时妥善进行交接工作,受托人完成与新的受托人交接工作之前,应当继续履行受托人职责和义务,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11.完整保存与本合同有关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记录,包括各类纸质和电子文件,保存期限为在本合同终止后至少15年,并要求其他管理人完整保存相关资料。
1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及双方签署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受托人的管理职责
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监督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督促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及投资管理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职责。
2.制定企业年金基金资产配置策略,遵循高度安全.稳健收益原则,采取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理的方式,实现企业年金保值增值。
3.与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共同协商确定投资监督事项表,督促托管人按照投资监督事项表监督投资管理人的运作。
4.依据企业年金方案和本合同的约定审核企业缴费、职工缴费和企业年金待遇支付,及时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及时、足额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5.要求账户管理人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企业年金基金查询服务。
6.发生重大事项时,及时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7.受托人选择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及投资管理人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职责,由此给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由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及投资管理人负责赔偿相关损失,受托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及时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并提供相关查询内容,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9.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及双方签署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受托人应建立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
1.受托管理定期报告:受托人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季度报告;并应当在每年度结束后60日内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及格****点击查看保障部规定为准。自企业年金计划首笔缴费进入受托财产托管账户之日起不满3个月的,受托人可不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季度报告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年度报告。
2.企业年金计划受益人年度权益报告:受托人要求账户管理人在年度结束后60日内向受益人提交企业年金权益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及格****点击查看保障部规定为准。
3.临时报告:受托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临时报告事项,应当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并自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该事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报告。
4.职责终止报告: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或投资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受托人自管理职责终止后50日内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管理情况报告,报告应当说明职责终止原因、未尽事项及处理建议等。
5.信息披露方式:信息报告与披露采取纸质文本或电子文本的方式;受托人或账户管理人应当同时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提供互联网或电话查询服务。
(五)受托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受托人提供虚假信息;
2.受托人侵占、挪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3.受托人利用企业****点击查看公司或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
4.受托人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相抵销;
5.受托人管理不同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相抵销;
6.受托人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7.受托人将其固有财产或他人财产混同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
8.法律法规规定及双方签署合同约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采用线下报名方式。将纸质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密封后交****点击查看办公室。联系人:于女士;联系电话:0827-****点击查看327、182****点击查看8406。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6 日止(每日上午9:00 - 11:30,下午14:30 - 17:3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授权代表报名)。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4.企业年金受托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5.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6.近五年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服务团队介绍资料(包括人员资质、工作经验等)。
8.风险控制制度文件及相关案例分析报告。
9.对我院软硬件建设投入资金承诺函(不得低于我院规定标准),以及拟投入的方式和范围。
10.报名信息登记表(格式自拟,应包含参选单位基本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磋商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公章,不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有效性。2、银行、保险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点击查看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分支****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相关资质。
六、评选流程
(一) 资格审查:****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出符合基本资格要求的参选单位进入后续环节。 (二)现场投票
参选单位进行现场陈述与答辩,详细介绍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方案,拟纳入的集合计划及该计划近三年收益、托管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情况,费用报价,服务优势,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点击查看委员会的提问。每家参选单位的陈述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10分钟。
编外职****点击查看委员会从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经验、服务能力、投资管理能力、风险控制水平、费用报价、信息系统建设等多个维度对参选单位进行现场投票,得票数排名前三的机构进入下一环节。
(三)谈判
院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与得票排名前三的参选机构就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的具体条款、费用标准、对我院投入情况进行深入谈判,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细节。
(四)确定入选单位
根据最终谈判情况,确定一家入选机构,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确定为我院的企业年金受托服务机构,并在医院官方网站及内部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正式与其签订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 我院保留对本次企业年金遴选项目的最终解释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遴选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调整和****点击查看医院官方网站及内部公告栏公布。
(二)参选单位应确保所提交报名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隐瞒或误导性陈述,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若已签订合同,将依法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参加本次企业年金遴选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参选单位编制和提交报名材料、参与评审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我院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入选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受托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切实履行职责,保障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因管理不善导致企业年金基金遭受损失或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我院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依法解除合同。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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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