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区农机购置补贴、住房保障相关补贴、公交车运营补助的专项审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佳海产业**A65、A66号楼
成交价:10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住房保障相关补贴专项审计 服务范围:对**区住房保障相关补贴进行专项审计。 服务要求:在服务期内出具审计报告。 服务时间:30日历天。 服务标准: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双红、姚毅、张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1、****点击查看中学财务收支审计;2、****点击查看支队委托财务收支审计。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长**路83号
联系方式:0553-****点击查看15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渡春路1号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131****点击查看3595
十、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长**路83号
电话:0553-****点击查看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