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税务局拍摄警示教育片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洛阳市税务局拍摄警示教育片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3-14
河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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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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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3/14 17:12:00

****点击查看于2025年3月14日按照《**省税务系统简易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点击查看税务局拍摄警示教育片项目(二次)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税务局拍摄警示教育片项目(二次)

三、采购内容:为进一步强化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发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震慑作用,****点击查看纪检组以案促改工作要求,拟拍摄一部以近期被留置的干部真实案例为内容的警示教育片,片长预计在20分钟左右,具体要求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五、成交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电厂路 90 号利海托斯卡纳23号楼7层 709 号

六、成交金额:182000.00元

七、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交付

八、评审小组成员:李志国、王进平、涂洋(采购人代表)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 :3094.00元

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招标采购综合网》****点击查看总局**市税务门户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新区王城大道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02室。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74.77分。

3、公告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市府西街8号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379-****点击查看8027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新区王城大道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19室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379-****点击查看7779

2025年3月14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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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审计类项目共招标过 8 次; 共合作审计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洛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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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审计, 中标 5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河南, 中标 5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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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审计, 中标 18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河南, 中标 18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6 次, 中标金额 3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