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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处置**市**区18****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现公开比选资产评估机构,为上述18宗资产的公开处置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本次评估资产数量共计18宗(详见附件1),全部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处置。中选机构需****点击查看交易所等公开挂牌转让平台要求的资产评估报告,配合完成18宗资产的公开挂牌转让工作。
(二)完成时限:评估单位在收到资产材料后25日内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三)本次评估不统一安排现场勘察,评估机构按需自行进行现场勘察,资产位置详见附件1。
(四)特别说明:本次评估的资产因建设年代久远,部分资产可能存在无土地坐标、容积率、控规信息的情况,需评估单位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或按现状进行评估。部分房屋老旧,评估机构应当实地勘察建筑物安全状况,并在评估过程中充分考虑其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二、报价规则
(一)报价形式:本次评估费用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评估机构应当出具总报价并分别列明每宗资产的评估报价。报价标准详见《****点击查看协会关于上报资产****点击查看协会收费标准备案的通知》(琼评协[2024]8号),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等收费标准。
(二)报价包含以下费用:评估费、现场勘查费、技术人员工费、驻场外勤费、交通差旅费、材料费、税费、报告编制装订费、后期答疑整改以及委托对不动产进行测绘的测绘费(如需)等一切费用。
(三)特别说明:1.本次需评估的18宗资产的评估费用(含测绘费),依据《****点击查看协会关于上报资产****点击查看协会收费标准备案的通知》(琼评协[2024]8号)、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等收费标准,结合项目预计耗费的工作时间、执业成本、法定税金、工作要求等相关情况,综合进行报价。2.某宗资产第一次挂牌转让未征集到合格意向买受人的,****点击查看国资局或产权单位逐次降价后再次公开挂牌转让,最低交易价格不低于评估价的80%,若挂牌价格降至评估价的80%后仍未能成交,评估机构应当对该宗资产开展二次评估,****点击查看国资局或产权单位对该宗资产重新挂牌转让。3.本次评估的评估费用由资产买受人承担。挂牌转让公告前,评估单位将每宗资产分摊的评估****点击查看国资局;资产挂牌转让成交后,由买受人于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该宗资产分摊的评估费用支付给评估机构;首次挂牌转让未成交的,按上述规则组织重新挂牌,直到挂牌转让成交后,由买受人支付该宗资产的评估费。4.各评估机构参与本次报价前,须充分研判评估费用收取模式带来的全部经营风险;凡参与本次报价,即视为已完整知悉、自愿认可并全盘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约束。
三、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正式授权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依法设立并经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相应的房地产评估资质及其他必要的资产评估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财政部门备案证明)。
(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投标人盖章的承诺函)。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资料要求(全部资料需加盖公章)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评估资质证书及财政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三)项目团队人员评估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四)报价单位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报价函;
(六)综合评审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比选工作
(一)比选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通过比选,推荐能实质上响应工作内容的评估机构;
3.比选出相关领域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费用优惠的评估机构。
(二)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点击查看小组根据比选文件的量化因素、分值要求,对参选单位递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选人。
(三)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2《综合评分标准》。
六、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应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拟中标评估机构名称、投标报价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参选的评估机构应当将上述材料密封(在密封条上盖章)后送达指定位置,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密封的报名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材料形式报名。
(三)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1****点击查看政府办公楼10楼1008室。
(四)公告发布平台:****点击查看政府网
(五)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898-****点击查看3537。
(六)其他事项: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列入中介机构黑名单。
附件:1.18****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清单
2.综合评分标准
****点击查看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