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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5****点击查看其他会计服务封闭式
框架协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包名称:采购包1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省****点击查看市炉城镇**路136号,****点击查看财政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0836-****点击查看078
二、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 | **祠大街266号 | 40477.80 |
服务需求:
(1) 服务名称: **州州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报价单价(元): 67463.00 数量: 1 报价优惠: 折扣率60.00% 优惠价(元): 40477.80
服务内容: (一)审核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以下内容: 1.项目核算管理情况审核。主要包括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相关会计制度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成本核算是否准确,是否超过批准建设内容发生支出,是否存在不符合合同协议的支出、非法收费和摊派,以及无发票或者发票项目不全、无审批手续、无责任人员签字的支出和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等原因造成的工程报废损失等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 (2)待摊费用支出及其分摊是否合理合规; (3)待核销基建支出有无依据、是否合理合规; (4)转出投资有无依据、是否已落实接收单位; (5)决算报表所填列的数据是否完整,表内和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清晰、正确; (6)决算的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决算资料报送是否完整、决算数据之间是否存在错误; (8)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关的其他事项。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审核。主要包括: (1)资金筹集情况,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建设资金筹资成本控制是否合理; (2)资金到位情况,政府性资金是否按批复的概算、预算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是否按批复的概算、计划及时筹集到位,是否有效控制筹资成本;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政府性资金是否按规定专款专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管理规定,结余资金在各投资者间的计算是否准确,应上缴财政的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在项目竣工后及时交回,是否存在擅自使用结余资金情况。 3.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及建设管理情况审核。主要包括: (1)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决策程序是否科学规范,项目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及概算和调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等; (2)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决算报告及评审或审计报告是否反映了建设管理情况,建设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管理制度要求,是否建立和执行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是否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招投标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工期是否按批复要求有效控制。 4.概(预)算执行情况审核。主要包括: (1)是否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内容实施,有无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建设现象,有无概算外项目和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未完成建设内容等问题; (2)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历次检查和审计所提的重大问题是否已经整改落实; (3)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是否控制在概算确定的范围内,预留的金额和比例是否合理。 5.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核。主要包括: (1)项目形成资产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反映,计价是否准确,资产接受单位是否落实; (2)项目是否正确按资产类别划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 (3)交付使用资产实际成本是否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
服务标准: (一)审核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以下内容: 1.项目核算管理情况审核。主要包括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相关会计制度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成本核算是否准确,是否超过批准建设内容发生支出,是否存在不符合合同协议的支出、非法收费和摊派,以及无发票或者发票项目不全、无审批手续、无责任人员签字的支出和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等原因造成的工程报废损失等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 (2)待摊费用支出及其分摊是否合理合规; (3)待核销基建支出有无依据、是否合理合规; (4)转出投资有无依据、是否已落实接收单位; (5)决算报表所填列的数据是否完整,表内和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清晰、正确; (6)决算的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决算资料报送是否完整、决算数据之间是否存在错误; (8)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关的其他事项。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审核。主要包括: (1)资金筹集情况,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建设资金筹资成本控制是否合理; (2)资金到位情况,政府性资金是否按批复的概算、预算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是否按批复的概算、计划及时筹集到位,是否有效控制筹资成本;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政府性资金是否按规定专款专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管理规定,结余资金在各投资者间的计算是否准确,应上缴财政的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在项目竣工后及时交回,是否存在擅自使用结余资金情况。 3.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及建设管理情况审核。主要包括: (1)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决策程序是否科学规范,项目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及概算和调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等; (2)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决算报告及评审或审计报告是否反映了建设管理情况,建设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管理制度要求,是否建立和执行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是否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招投标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工期是否按批复要求有效控制。 4.概(预)算执行情况审核。主要包括: (1)是否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内容实施,有无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建设现象,有无概算外项目和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未完成建设内容等问题; (2)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历次检查和审计所提的重大问题是否已经整改落实; (3)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是否控制在概算确定的范围内,预留的金额和比例是否合理。 5.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核。主要包括: (1)项目形成资产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反映,计价是否准确,资产接受单位是否落实; (2)项目是否正确按资产类别划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 (3)交付使用资产实际成本是否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